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长白山生态发展与保护”的工作要求。9月14日,长白县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共同会签《长白山域内长白湿地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积极推进湿地联合管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机制》规定组织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共同巡查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总结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畅通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绿色通道,安排专门联络员,及时互通问题线索,快速处理,快速通报,以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长白县人民检察院与长白森林经营局进行了文件会签,下一步,长白县检察院将与行政机关同向而行,凝聚湿地公益保护合力,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实现对湿地保护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