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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典型案例
时间:2024-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政协提案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保护 农药包装废弃物

【要旨】

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美好乡村建设的治理难题,检察机关借助政协提案加强精准监督,与政协机关的民主监督有效衔接,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增强公益司法保护刚性和质效,实现综合治理、溯源治理。

【公益损害事实】

“砀山酥梨”是中国传统三大名梨之首,也是中国驰名商标。砀山县素有“世界梨都”“中国酥梨之乡”等美誉,是当地支柱产业。该县拥有梨园百万余亩,每年防治果树病虫害的农药消耗量高达5000余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一直是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点。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易降解,残留农药更会造成水体和土壤污染,既给“砀山酥梨”品质、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也威胁着群众的健康与生活。

【委员履职】

2023年3月,砀山县有政协委员在下乡调研中发现该县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问题较为严重,遂在县“两会”期间提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提案》,指出由于缺乏监管,乡村垃圾乱堆乱放,田间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既影响村民身体健康,又影响村容村貌。

【检察机关履职】

2023年4月1日,砀山县政协根据宿州市政协和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建立公益诉讼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将该提案转交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砀山县院)“梨乡公益”政协委员工作室。砀山县院经初查研判,决定由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办理。

4月25日,砀山县院立案并向县政协抄送立案决定书。县政协指派两位具有农业专家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身份的政协委员参与调查。经现场勘查、查阅有关执法材料并询问农药经营者、村干部、农户等查明:该县多个乡镇农药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制度、台账等,未设立专门回收装置,农户因此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作为一般废品处理,或作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至田间地头,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等规定,砀山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砀山农业局)具有相应监管职责。

4月26日,砀山县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会,现场向砀山农业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体系和责任机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该局于7月12日回复称已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整改到位。

7月18日,砀山县院联合县政协到各乡镇高标准农田、梨园等地开展“回头看”,发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情况依然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仍未有效整改。结合县政协民主监督意见,砀山县院于7月27日依法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砀山农业局依法继续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监管职责。法院审理认为,该局虽然制定实施方案,但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危害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该案判决执行促成砀山农业局向县政府申请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专项治理经费40余万元;通过网格化监管督促镇村相关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村保洁员进行清理,对农药经营者进行培训;督促农药经营者、行政村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桶,建立回收台账,实现综合系统治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对政协提案案件化办理,政协指派专业“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调查取证、磋商沟通、公开听证等,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促进溯源治理,对行政机关逾期回复且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判决生效后,持续跟进监督推动问题系统有效解决。检察机关与政协机关通过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有效衔接,协同开展公益保护,合力守护“砀山酥梨”优良品质和“世界梨都”美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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